质量保证金清退公告
根据2022年7月18日陕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9号)、2022年8月24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4 号)要求以及学校审计整改工作安排,我校已多次发布清退通知,现将涉及供应商予以公示,请积极联系我校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公示30日后无人认领,我校将按照规定上缴省级国库。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
联系人:西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张老师
地 址: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A座207室
电 话:029-88182586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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