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教职工退休资产手续办理,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兄弟院校成熟做法,结合我校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经国资处会议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流程和规定:
一、固定资产审核工作流程
1、退休教职工持人事处下发《教职工退休通知单》,到国资处资产管理科(长安校区校务楼A座206室,电话88182590)办理资产核对手续,领取个人名下所用资产详单;
2、退休人员凭个人名下资产详单,仔细核对并上交所用资产,资产管理科核对资产无误后,到国资处办公室(校务楼A座229室,电话88182586)办理资产审核手续。
二、固定资产销户相关规定
1、退休人员名下所用资产,在资产使用年限以内且未完成资产折旧的,由原所在部门内部进行资产调拨或交由校国资处进行校内资产二次使用统一调拨;
2、退休人员名下所用资产,在资产使用年限以上且完成资产折旧已损毁、丢失的木制或资产单价500元以下的资产,个人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原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由国资处审核;
3、退休人员名下所用单价500元以上电子设备、钢制家具等资产,不论使用年限、是否完成折旧等何种事由,均需在原部门内部调拨或上交国资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处置。
三、相关要求
从即日起所有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需到国有资产管处资产管理科打印本人名下资产清单,确认无误后由退休人员本人填写《西北政法大学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移交审批表》,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处)公章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审核,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确认交接无误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西北政法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移交审批表》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主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20200526西北政法大学退休人员固定资产移交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