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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 网站编辑:国资处01
  • 加入时间: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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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1年1月1日起我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在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及《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公开采购意向,不得随意简化意向公开内容。

(二)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各单位在备案采购计划时需提供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对本单位的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扎实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