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的通知
学校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家八部委及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政策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
中小微企业资格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认定。
二、审批程序
符合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向西北政法大学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承租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数量证明、营业收入证明、原租赁合同等,经我校研究后,双方签订减免协议,报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核准后进行减免。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
办理地点:雁塔校区行政楼349办公室
联系电话:85385897 联系人:高老师
特此通知。
西北政法大学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