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ZF2024020
三、变更原因:本项目招标计划变更,划分两个标段进行。
四、变更内容:
1.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中“项目内容: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不含基建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变更为“标段一:货物、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2. 项目新增标段二:工程类项目(不含基建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3. 标段一:货物、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遴选办法见招标文件“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文件”。
4. 标段二:工程类项目(不含基建项目)采购代理服务遴选办法见招标文件“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文件(标段二)”。
5. 招标文件中“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评分细则”适用于标段一:货物、服务采购代理服务。
6. 招标文件(标段二)中“西北政法大学2024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标段二)评分细则”适用于标段二:工程类项目(不含基建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五、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代理协议之日起3年;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负责我校工程类项目(不含基建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如有不良记录出现,学校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
注:项目具体指标见标书。
六、资格要求:
1. 投标方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资质。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5. 授权代表人参加遴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7.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
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其本次遴选将被拒绝。
10.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11. 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为遴选申请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职工,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取得证书5年以上)。
七、报名方式:
在西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西北政法大学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bzfgzc@163.com,邮件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八、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除节假日)
2.地点:西北政法大学国资处设备购置科(长安校区校务楼A-230室)
3.方式:现场获取,领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费200元。
4.咨询电话:029-88182569
5.联系人:王老师
6.乘车路线:可乘坐600路、616路等公交车在政法大学公交站下车即到。
九、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下午5:00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更多招标信息请访问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gzc.nwupl.edu.cn/.
西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