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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 网站编辑:国资处02
  • 加入时间: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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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0〕2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起学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公示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二、采购意向公开内容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具体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1)对采购意向内容公开,不能随意简化。

三、相关要求

1.校内原有采购程序不变,政府采购周期由原来的11天和21天统一延长至51天(科研相关的服务项目例外)。由于项目申请阶段增加采购意向公开环节,各部门申报政府采购项目前,须提前报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请各部门按照自身采购需求,按照新规定合理安排采购意向申报时间。

2.政府采购项目公示时间满30日后方可在财政厅申报备案,未进行公开采购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将无法开展实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doc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doc